定点清除本国公民引发争议,批评者认为
美击毙奥拉基涉嫌违宪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李良勇
“基地”组织阿拉伯半岛分支成员、美国人安瓦尔·奥拉基9月30日在美国无人驾驶飞机空袭中丧生,另一名美国人萨米尔·汗据信遭击毙。
一些人认为,美国政府未经调查或审理、仅根据含糊情报追杀本国公民,相当于没有遵照宪法规定的法律程序而草率处决某人,涉嫌违宪。
法律争议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法律事务负责人贾米勒·加法尔说,美国政府“定点清除”奥拉基违反美国和国际法律。“正如我们今天看到的那样……美国公民在远离战场情况下未经司法程序,遭自己的政府处决。”
加法尔说,政府所采取行动的依据是“一些秘密证据”,不仅公众,即使法庭也无法触及。
批评者说,根据《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未经法律程序,任何一名美国公民不应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权”。
得克萨斯大学法律教授罗伯特·切斯尼认为,美国政府击毙奥拉基合法。按他的说法,当局的法律论证似乎有3个要素:首先,奥拉基对美国民众生命构成紧迫威胁;其次,奥拉基在武装冲突中与美国的敌对方在一起;再者,没有逮捕他的可行方案。
切斯尼说,奥拉基事件的一个复杂因素是,美国先前判例主要涉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如何对待“投敌”的美国公民,没有处理过非常规战争中的情形。
“在这里,难处理的是一些人不接受这是一场战争,”他说,“我认为,以前没有过类似情况。”
总统授权
奥拉基现年40岁,在美国新墨西哥州出生。美方认定他煽动且实际参与袭击美国,关联多起袭击或未遂袭击事件,称他为“全球恐怖分子”。
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2010年4月批准追杀奥拉基。他成为中央情报局追杀和追捕名单上第一名美国公民。
代表马里兰州的美国国会众议员达奇·鲁珀斯伯格30日说:“那样做合法,我们是在谈论某个多次试图袭击我们的人。他在那份名单上。”
美方追杀名单可追溯至2001年9月17日,时任总统乔治·W·布什签发总统令,授权中情局全球范围内追捕恐怖分子。按美联社的说法,布什这一权限源于他身为美军最高统帅,在“9·11”恐怖袭击后领导美国打击“基地”。
曾任职情报部门的一些官员说,总统令没有区别对待外国人和美国公民,无论何人,如果对美国“构成持续、紧迫威胁”,就可击毙。白宫、中情局和司法部律师审核过这项命令,没有提出异议。
布什的时任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康多莉扎·赖斯说:“我可以向大家保证,不存在(违反)宪法问题。总统可以授权政府官员,他在常规做法和宪法所定职权范围内很好地保持平衡。”
或开先例
一些人认为,应当限制总统的权力。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律师本·维茨纳说:“如果宪法的存在有价值,那当然意味着总统没有不受审视的权力,不可以草率处决任何一名他认为是国家公敌的美国公民。”
一些人担心,这一做法引人质疑,谁将是总统下令处决的下一个目标,当局今后是否可能会在美国国内采取类似行动。美联社报道,原则上,类似袭击不可能发生在国内,因为中情局不得针对国内目标采取行动,而且国内军事行动受限。
问及奥巴马的权限范围,白宫发言人杰·卡尼一再避而不答。他甚至拒绝承认美国政府在击毙奥拉基的行动中扮演直接角色。
美国国会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主席彼得·金30日说,总统有权针对与美国开战的人采取行动。“这是我们必须做的事情,总统显现领导能力和勇气。”
金同时承认,这开创先例,可能让民众不安:“可能出现一种情形,即没有人了解证据,有赖政府告诉大家什么是证据。奥拉基事件正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