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昨发布——
人人都能当个体户了
记者 张晓松
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0日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作为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配套行政规章。目前,我国有7000多万个体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备受社会关注。
据悉,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从1987年至今暂行了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将被废止。这是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
放宽了对个体户的限制
——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原来规定,一个个体工商户最多只能有7个人。新办法实施后,将不再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进行限制。
——放宽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只要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都将依法予以登记。
——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从“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除非被注销或吊销等,营业执照将长期有效。
方便个体户转变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监管有新特点
——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未亮照经营等违法行为,首先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设立了与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违法行为影响、后果相适应处罚额度,其中最高罚款额度为4000元,无论在处罚的种类、幅度上均比以往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