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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司法滞后的
悲剧

  日前,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喉科门诊发生一起血案,一名医生被喉癌患者追砍10余刀,致肌腱断裂和颅骨、尺骨、胫骨骨折,并大量失血。一个月前,东莞长安医院也发生一起病人砍杀医生恶性案件。

  如今,医患之间的矛盾早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轻则殴打,重则砍杀,这样的例子在我省也不少见。去年,台州市立医院一患者认为自己的手术有问题,多次交涉未果,就将主治医生砍成重伤。

  据去年一项面对全国114家医院的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每家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22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医患纠纷的形成,从另一个角度凸显当前存在的医疗保障不到位、医疗单位管理欠缺、患者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诸多问题。

  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实现过程往往相当漫长而艰辛。

  同仁医院的这起案件,据这位行凶患者的妻子说,由于司法鉴定迟迟无法进行,3年没开过一次庭。试想,如果能早点鉴定、早点开庭、早点判决,也许能避免这场悲剧。

  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旷日持久的纠纷处理过程足以磨灭很多当事人对法律的信心与信仰。

  正如一些法律界人士所说,法律应该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的帮手,而不是“帮倒忙”!

  面对北京这起血案,马拉松式的法律程序,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深刻反思?

  病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得不到及时维护,只会使医患矛盾更加激化;医生的人身安全如果得不到有力保障,又如何安心救治病人?

  因此,医疗纠纷,除医患双方应多互谅互让外,还必须通过建立独立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等途径,依法、及时、客观、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使医患双方心服口服,改善医患关系。

  不然,像现在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僵硬而低效,缺乏公信与权威,长此以往,难保不会再发生新的医患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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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
2011-09-29 2160845 2 2011年09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