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监管失位亮剑
廖小清
最近,位于海宁的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污染环境一事备受社会关注。有关部门获悉后可谓行动迅速,不仅对企业进行处罚,而且对少数恶意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不过,回顾事件的处理过程,我们还得提出一些疑问:事发前,监管部门哪里去了?如果当时就果断采取措施,还会不会酿成这一社会关注的大事?这是暴利之诱还是监管之缺?
环境污染,普通群众都能一眼看出,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则更不用说了。即使当时没察觉,待群众反映后,总该去看看。如果只是等到群众表示强烈不满后,才意识到不对劲,匆匆忙忙前去处理,像模像样地对其进行处罚,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就拿“瘦肉精”事件来说,养殖、贩运、屠宰、销售等监管环节集体沦陷,道道关卡形同虚设,执法人员甚至根本不看猪一眼,只要交钱就能放行。这样的监管不出事才怪,这不仅是严重的监管缺位,更有腐败之嫌。
当前,一些部门面对群众的反映,小事能拖就拖,大事能放则放,总是抱着“但愿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特别是个别部门和人员为了地方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对群众呼声视而不见,想方设法包庇袒护违法企业或人员,从而造成矛盾激化,引发冲突。
因此,笔者认为,“晶科能源”污染环境事件必须得到应有处罚,其背后有关部门监管缺位问题,也应好好查一查。对于那些为污染环境企业开绿灯的监管者,要毫不犹豫地“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