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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溪市公安指挥中心工程已经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兰开发投资[2008]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溪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兰溪市公安局(委托杭州中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投资约1200万元。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制度。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日报》和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xztb.gov.cn/btc/)发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兰溪市公安指挥中心工程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1562平方米,位于兰溪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指挥中心工程精装修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具备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含临时);
3.3企业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之日上溯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且没有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交纳证明);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证书齐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地进兰溪企业需提供经备案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投标人于2011年9月20日16时30分前,持单位介绍信和《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报名。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市公安局
联系人:毕敏 电话:(0579)88853077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中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峰 电话:13588868227
传真:(0571)87756191
监督单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
兰溪市公安指挥中心工程精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1—135
吴杏梅、林小香、吴小琴、吴诗涵、吴逸帆、台州市龙人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云湖石业装饰有限公司:
2008年9月,吴瑞清向本人李象高借款人民币900万元(借款方式:股权转让款转借),并由台州市龙人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云湖石业装饰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借款协议一份,约定了借款期限(2008年9月16日到2009年9月15日)、月利率、违约金等。但是,借款到期后,吴瑞清未及时归还,台州市龙人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云湖石业装饰有限公司亦未履行担保之责。之后,吴瑞清因病死亡,吴杏梅、林小香、吴小琴、吴诗涵、吴逸帆作为吴瑞清的法定继承人,也没有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综上,本人李象高认为,本人李象高与吴瑞清、台州市龙人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云湖石业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借款关系合法、有效,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鉴此,本人李象高特致函督促,要求吴杏梅、林小香、吴小琴、吴诗涵、吴逸帆、台州市龙人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云湖石业装饰有限公司立即履行法律责任,付清所欠款项,支付相关利息、违约金等损失及李象高实现债权的费用。否则,本人李象高将授权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沈杰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函告!
催告人:李象高
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沈 杰
2011年9月13日
催告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溪市钱塘江农防加固工程(第一期)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和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张坑片、方村片、女埠片、汇潭前方片、岩山吴村片、洲上黄沙圩片、官塘片七个标段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监理。本工程按二十年一遇标准对堤防进行加高加固,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监理1标(合同编号NFJG-J1101)包括女埠片、汇潭前方片、岩山吴村片、洲上黄沙圩片、官塘片堤防共18.47km,工程概算投资约2.0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投标人类似工程指2003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个监理合同中工程概算投资10000万元以上的堤防(或水库)工程。
(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总监岗位证书(水利),水工或水利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总监或副总监经验。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指2003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个监理合同中工程概算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堤防(或水库)工程。
(3)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总监2008年9月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参与全省水利建设工程投标报名前,必须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
与监理1标同时开标的还有监理2标,各投标人可就监理1标、监理2标同时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0日16时30分前,由投标人专职交易员携带《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报名。未办理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取得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所需资料详见《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管理办法》(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lxxzfw.gov.cn/btc/)。招标文件于2011年9月20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售,每个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随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总监岗位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
(3)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定报告)为准,两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尚不能证明业绩情况,可采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余材料不予认可)。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盖单位公章后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xxzfw.gov.cn)及《浙江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姐 金小姐
' 张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827121、86071299
(0579)88889008、88898071
兰溪市钱塘江农防加固工程(第一期)
监理1标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