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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偷只打火机拘役三月

  本报讯 (通讯员 郑国良 孙淑君 记者 黄宏) 年轻人破门入户行窃,偷到一只价值0.5元的打火机,却付出惨重的代价: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9月2日,平湖市法院宣判的这个案子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21岁的邹金虎来自安徽利辛县,今年初来平湖市新埭镇打工。7月10日下午,邹金虎发现隔壁租房门上有一把挂锁,遂生盗窃邪念。令他失望的是,屋里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不甘心空手而归,便拿走一只打火机。

  邹金虎说,本以为“拿”只打火机是小事,算不上犯罪,如今悔之晚矣。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偷只打火机拘役三月 2011-09-05 2132554 2 2011年09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