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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财税

编织跨区域信息共享网

江浙沪甬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联动机制

  欠税信息四地共享

  日前,江苏省吴江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来了一位特殊的纳税人。他叫应华东,特意从浙江省德清县赶来缴纳几年前他在吴江市开办某丝绸商行时所欠的1190.21元税款,随后办理了商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他说:“几年前在这里欠下的税款,现在终于全部缴清,我可以安心在浙江开公司搞经营了。”

  应华东之所以急匆匆赶回江苏缴清欠税,是因为江苏、浙江、上海、宁波四地国地税部门建立了非正常户信息交换联动机制。通过该机制,应华东在江苏经营时的欠税信息及时传到浙江国税部门。半个月前,正在德清县开公司的应华东接到该县国税局管理员送来的通知书,敦促他尽快返回江苏缴清欠税,并告知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对他在德清开办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造成一定影响。

  信息管税取得成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异地经营现象十分普遍。针对异地经营企业,如何规范税收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是税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浙江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说,为破解这一难题,江浙沪甬四地税务部门按照信息管税的思路,初步建立起跨区域国地税部门之间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开展征管协作。这不仅有助于缓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尽可能地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而且有助于防范一些纳税人通过失踪、走逃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2009年12月江浙沪三省市国税部门就建立非正常户信息交换机制达成共识。2010年6月、2010年12月、2011年7月相继召开三次联动会议,纳入信息交换机制范围由三省市国税部门扩展到江浙沪甬四地国地税部门。信息交换内容主要包括非正常户基本信息、欠缴税款信息、流失发票信息、红字发票信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汽车4S店与生产厂家信息等,每季度交换一次,同时对信息保密、信息反馈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四地国地税部门决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动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工作举措,明确工作思路。截至2010年底,四地国地税部门交换非正常户信息100多万条,非正常户流失发票信息1280多万条、非正常户投资人信息59万条。

  据浙江省国税局统计,浙江省国税部门已向江浙沪甬四地其他国地税部门提供非正常户信息30017条、非正常户流失发票信息4806条、非正常户投资人信息5199条。接收江浙沪甬四地其他国地税部门提供的非正常户信息514655条、非正常户流失发票信息174656条、非正常户投资人信息570745条。经过对接收的非正常户信息进行比对,产生了3329条浙江国税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信息。据悉,今年5月,浙江省国税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的通知》,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异地非正常户核查工作。从核查结果看,已经通知到纳税人、且纳税人同意回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的有2778户,占此次核查异地非正常户的83.4%。

  拓展信息交换范围

  德清县国税局二季度交换信息显示,该县涉及异地经营税收管理异常情况的共有企业和个体户21户,其中3户在当地欠税未缴,6户在当地领购发票未缴销,12户停业或倒闭但在当地税务机关未办理注销。德清县国税局副局长卢福根说,根据江浙沪甬四地国地税部门大协作要求,该局敦促这21户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回原税务机关缴清欠税、缴销发票、办理注销等事项。截至目前,该县已有19户企业和个体户按要求及时办结了相关涉税事项。

  “纳税人无论何时何地办企业、搞经营都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办结相关手续,千万不能因一走了之而留下涉税风险。”湖州市国税局征管处处长宣伯卿说,江浙沪甬四地国地税部门建立跨区域信息交换联动机制,从长远看有利于在省际之间实现非正常户税收管理的规范和统一,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他建议,应继续拓展信息交换范围,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提供案源。在国地税跨区域协作的基础上,还应加强与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全面掌握异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资金与货物流转、利润分配等情况,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探索建立非正常户后续管理新措施。同时,四省市国地税部门还应加强涉税服务协作,为异地经营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便利,真正实现管理与服务并重。


浙江日报 财税 00022 编织跨区域信息共享网 2011-08-18 2111164 2 2011年08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