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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治堵,公车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万众期待的《广州市关于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工作措施》昨日出台实施,标志着广州新一轮交通改善工作全面启动。但征求意见稿中原有的最大亮点“限制公务车”却删剩“严管”一句话,备受公众争议。

  交通拥堵已成为现如今大中城市的常态,治堵也成了上至官员下到百姓关注的焦点。在广州出台治理措施之前,北京市在去年就曾经出台治堵28条。但它们异曲同工且又让人倍感遗憾的是,公车始终未列入治堵范畴。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城市车辆数量大幅度增加。然而纵观各地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措施,或收取交通拥堵费,或限制车辆出行,矛头都直接指向私车。应该说,抑制私家车出行的目的在于缓解城市的道路和环境压力。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像北京、上海、广州以及其他一些城市出现的堵车、汽车排放严重污染空气、城市承载压力迅速增加等现象,可以说是公车和私家车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种背景下,一味强调限制私家车,而放任公车于不顾,只能说是不公平的。

  最近中央各部门陆续公开三公费用,其中车辆数量之庞大,让人瞠目结舌。并且这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在城市中心,它们拥有的大量公车直接给市民出行造成了极大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再让公车游离于治堵之外,只会造成道路资源利用的更加不公平。

  治理拥堵,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出台措施更要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源头立法伊始就让公车拥有“笑到最后”的特权,那不管怎样的治理,都与“人本”主义背道而驰,并且最终难以成功。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治堵,公车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2011-08-05 浙江日报2011-08-0500035 2 2011年08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