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
经不起挥霍
近日,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昆明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阮姮因贪污受审。阮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到四星级酒店消费,购物玩乐,均以公务消费报销。无独有偶,温州市红十字会出纳陈某在5年里挪用公款126万余元,用于个人还贷和家庭开支,日前被判刑6年6个月。
身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不但不奉献爱心,还从中渔利,这是何等可恶!他们贪污和挪用的是办公经费,还是公众的爱心款,目前我们尚且不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在挥霍百姓的信任。
近年来,红十字会的负面新闻不断。每顶1万余元的“天价帐篷”,亵渎热心人的高尚情操;一顿9859元的“天价餐费”,更让人心寒。
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尽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极力辟谣,也依然摆脱不了公众质疑的目光。究其原因,这是红十字会组织长期对财务和善款公开不及时、不详细、不透明的结果,导致公信力严重受损。
笔者认为,红十字会迫切需要把自身置于阳光之下,实现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建立和完善捐赠款物接受、管理、使用分配的公示、跟踪和反馈制度。特别是在重大灾害发生后,要做到捐赠收入和使用情况随时向社会发布,并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消除“蛀虫”滋生的土壤,才能重树自身的社会形象。否则,长此以往,有谁还敢将爱心托付给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