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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2011-24 | 十字工业园 | 15162 | 拍卖 | 商住 | ≤1.93 | ≤44.05% | ≥16% | 40/70 | 1140 | 800 |
| 2011-42 | 梅渚镇集镇 | 3819 | 拍卖 | 商住 | ≤1.5 | ≤34% | ≥25% | 40/70 | 248 | 175 |
| 2011-66 | 建平镇宁芜路东侧 | 87797.8 | 拍卖 | 商服用地 | <1.44 | ≤38% | ≥15% | 40 | 10535 | 3300 |
| 2011-76 | 县经济开发区 | 80000 | 拍卖 | 批发零售 | 0.5~0.9 | ≤40% | 10%~20% | 40 | 3600 | 2520 |
郎国土告字[2011]09号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1年24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出让地块以“净地”方式交付,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2011-24号地块商业面积不大于45%,居住面积不小于55%; 2011-42号地块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63%,住宅用地建筑面积不小于37%;2011-66号地块出让地块主要用途为商服用地(汽贸城);2011-76号地块主要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郎溪钢材商贸城一期)。
2011-66号和2011-76号地块竞得人必须按照项目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土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8月15日16时。
经审查,在2011年8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拍卖竞买资格。
五、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8月16日10时;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与受让人签署土地出让合同;40日内受让人必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3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1年8月17日~8月26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8月24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拍卖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郎溪县财政局大楼五楼 )
联系人:王召顺
联系电话:(0563)7022706
15357535812
开户单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账号:1317088009026411678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1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