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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高举问责的利剑

  7月24日,铁道部党组决定,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上海铁路局局长龙京、党委书记李嘉、分管工务电务的副局长何胜利予以免职,并进行调查。

  距离事故发生不到24小时,事故有关责任人就被免职,此举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不由得让人拍案叫好。

  以前,但凡遇到事故发生,上级部门对于事故的问责,往往是调查再调查,研究再研究,短则个把月,长则半年,甚至一年以上,都没有作出责任认定和处理。如2008年11月杭州地铁一号线坍塌,事故发生后一年多,有关部门才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事故的负责人在事发后仍然在台上,时间一久,最后也就作了象征性的处罚。令人担忧的是,某些有问题的负责人继续留在原来的岗位上,对其他干部副作用很大。

  而这次事故发生后,3名主要负责人马上就被免职,等待调查。这不仅有利于事故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理,更重要的是对广大领导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作为领导,自己所管范围出了事,就要承担起责任。而现在有些干部责任心不强,出了问题不主动担责、不主动道歉,甚至还强词夺理、相互推诿,甚至跑关系为自己开脱责任,企图蒙混过关。对于这样的干部,就是要高举问责的利剑,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这次对事故责任人就地免职,正是对事故问责制度给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高举问责的利剑 2011-07-25 2078885 2 2011年07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