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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8月8日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8月8日,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向龙游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提交的资料有: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8月8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8月9日9时30分在龙游国际饭店三楼会议室(腾龙阁)举行。本次拍卖会委托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上述地块报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转为挂牌出让,龙游县国土资源局不另行公告,挂牌出让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8日止,原报名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可自动转为挂牌竞买人。
报价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20日15时止。挂牌地点: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地址:荣昌广场西侧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旺
联系电话:(0570)7026888
13967019666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龙告字〔2011〕8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19日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1年3号地块(位于衢江以南,龙翔路以北) | 81570(出让面积61900㎡) | 商业 住宅 | 1.2~1.5 | ≤25%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0000 | 7000 |
| 2011年4号地块(位于衢江以南,龙翔路以北,香溢建材市场东侧) | 66930 | 商业 住宅 | 1.2~1.5 | ≤25%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2000 | 7000 |
| 2011年5号地块(位于衢江以南,龙翔路以北,滨江公园西侧) | 20140 | 商业 住宅 | 1.0~1.05 | ≤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9000 | 2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