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摘编
最近,由省委党校发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省委党校、省委政研室、省社科联在杭州共同举办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论研讨会。来自省内外的30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如何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现摘录部分专家学者的主要观点:
刘迎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
我们用30多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走过的道路,也让西方国家百年来不同阶段产生的矛盾在我国短期内集中呈现。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特殊的阶段,即经济结构调整阶段、社会结构转型阶段、经济体制改革攻尖阶段和政治体制改革破冰阶段,这是一个充满矛盾和风险的过程,尤其要抓好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降低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
姚先国(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使社会矛盾多发高发的认识未必正确。二者似乎没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社会问题的出现和社会矛盾的多发高发,归根结底是由于改革不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充分建立和完善造成的。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政治、行政和文化体制尚未理顺,公民的权利失衡和利益分配失衡在所难免。
陈立旭(浙江省委党校文化与社会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社会管理体制和方式必须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结构相适应。任何一种社会管理体制都需要一种内在精神的支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客观上要求文化精神的重构,尤其重要的是主体意识和公共精神的孕育。
唐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社会学所研究员):
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具有很强的自组织能力,政府不能取代社会能做之事。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过于僵化,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没有较好理顺,导致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萎缩,许多本来应由社会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
何显明(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当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建设、重数量扩张轻质量提升、重效率优先轻公平保障的发展模式长期积累的诸多弊端在社会领域的反映。这种发展模式从根本上讲是由于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立,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程度不高造成的。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和思路,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本管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社会公平有序、心情自由舒畅。
杨建华(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缺乏充分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是社会矛盾产生的重要根源。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公民的权利意识愈来愈强烈,任何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会引起社会的抵制和不满。现在一些突出的信访问题主要发生在涉诉领域、社保领域、劳资纠纷领域和土地纠纷领域,而这些问题产生的最主要根源是缺乏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
房宁(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所长、研究员):
社会利益日益多元化,但价值观尚未多元化,社会阶层远未形成稳定的价值观,造成普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不仅大众阶层存在价值观的错位和冲突,政治精英阶层也面临价值观的错位和冲突。党政领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克服懈怠思想、树立忧患意识,对于搞好社会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毛丹(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与时代的发展变化极不适应。当今社会,社会管理必须通过社会组织间接去管,通过法律系统有规矩去管,通过协商机制商量去管,通过文化团结凝聚去管。要增强社会成员对家庭、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建构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 【陈宏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