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元钱闹出人命
本报讯 (通讯员 黄利昌 记者 翁浩浩) 为争1元钱竟闹出人命,不仅要赔偿42万元,还面临铁窗生活。7月18日,周某被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周某今年26岁,永嘉人。1月12日上午,在某住宅小区当地下车库管理员的他,看到两位装修工把摩托车停在车库,于是向他们索要每人1元的停车费。其中一人掏出5元,周某找还其3元。边上的黄某则认为地下室之前都没收费,现收停车费不合理。随后,两人发生争执,扭打在一起。黄某摔到在地,眼角流血,昏迷不醒。送到医院后,黄某终因重度颅脑损伤于1月30日死亡。事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赔偿黄某家属42万元。瓯海区检察院认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