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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经济转型需对服务业轻赋薄税

当前服务业可以说是税负最重的领域之一。目前针对服务业的税种主要以营业税为主,同时还需缴纳营业税纳税额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按购销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的印花税、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

  仅以营业税为例,其税率主要以3%和5%为主,低于一般纳税人之制造业17%的增值税,但营业税主要以营业额为税基,不存在购进税的抵扣等问题。因此,服务业所缴纳的营业税不仅存在重复计征问题,而且税负显著高于制造业。同时,服务业还属于各种行政费用的主要载体之一,各种卫生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客观上都加重了服务业整体税负。另外,改革开放以来,制造业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如出口退税、地方政府对制造业减免土地占用费用和水电费等,这些政策性优惠政策使服务业在竞争性市场化获取资源的能力显著低于制造业。

  正是服务业的高税负等所导致的国内服务业落后,导致了当前中国经济的内外失衡,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的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等问题。目前拥有超过13亿人口的经济体,其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仅为36%左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普遍60%~80%间之规模,也低于同为人口大国印度的50%以上规模,与中国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严重不符。同时,正是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滞后,导致了中国隐性失业率过高,经济转型困难等问题。由此可见,如果不能有效降低服务业的赋税,内需型经济转型等就难以找到支撑,经济硬着陆的风险概率将更为突出。

  因此,针对当前营业税实际税负高的问题,应当适度扩大增值税征管范围,把部分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然后调节中央与地方政府分享增值税的比重,以适度促进各级政府财权事权的相匹配。

  同时,对小型微利企业,可考虑取消营业税,例如对年纳税税基在100万以下的微利企业,征税成本实际高于其应纳税额,因此基于征税收入成本比角度,取消这些企业的营业税对年超8万亿的财政收入而言,影响有限,甚至可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开支。并且,取消营业税、增加企业利润和劳动力薪资,将拓宽所得税税基;同时,适度降低税负,客观上降低了纳税人逃税收益,变相抬高逃税惩罚成本,从而有助于降低纳税人逃税动机。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经济转型需对服务业轻赋薄税 2011-07-18 2061499 2 2011年07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