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硕勋烈士
(1903-1931)
李硕勋烈士
(1903-1931)
李硕勋,四川庆符县(今属高县)人,中共党员。曾任全国学生联合会会长兼党团书记,我国早期学生运动的领袖之一。
1926年10月奉命到武汉工作,先后任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政治部主任等职。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十五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起义军南征,在广东三河坝失利后,他受朱德等领导指派赴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和请示今后的行动方针。之后被党中央留在上海工作。
1928年4月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5月赴杭州,曾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军委书记、组织部长、省委代理书记等职。1929年3月调回上海,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军委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委员、江南省委军委书记等职。1931年5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军委书记。8月前往海南岛指导工作,在海口遭叛徒出卖而被捕。在狱中,他遭受酷刑,脚骨被打断,坚贞不屈。9月5日,敌人用竹箩把他抬到刑场。他高呼口号,从容就义,时年仅28岁。
在狱中,他自知即将就义,给妻子赵君陶留下一封遗书,字里行间充满了一个共产党员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2002年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革命烈士诗文碑林勒刻了此遗书,它是缅怀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珍贵教材。
(省民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