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竞争才有活力
慈善也不例外
有竞争才有活力
慈善也不例外
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不再需要寻找挂靠单位。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日前表示,以上三类组织作为首批试点,民政部门对其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无疑将拆除之前对民间公益组织的双重管理门槛,意义非同寻常。特别是在舆论高度关注红十字会之际,此举为民间慈善“松绑”更具有眼球效应。
中国的慈善事业近年来话题不断,从汶川地震中爆发的群众慈善热情到“壹基金”曲线生存、陈光标“裸捐”和近期的郭美美事件,反映的其实就是一句话:前途很光明,道路很曲折。光明处是中国慈善事业规模迅速膨胀,前途大有可为,曲折处在于一头独大的慈善事业体系远远支撑不起这一规模。我国尚无慈善法,主要慈善组织是行政事业单位,结构上叠床架屋、组织臃肿、编制庞大、效率低下。具有活力的民间公益组织被限制在从属地位,也就是所谓的挂靠主管单位。虽然从制度上讲,政府并没有垄断公益慈善事业,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权成立公益慈善组织,但“挂靠”难度很大。“壹基金”名声在外,尚且会碰到挂靠单位无从落实的尴尬,更何况其他。
公开报道称,截至2010年底,我国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为44万个,未纳入登记的组织则数倍于已登记的数量。为数庞大的民间公益组织不能纳入正规管理,对于中国慈善事业和社会组织管理都是种伤害。实际上,民间公益组织应有充分自主权以发挥其专注、灵活的优势。硬把民间公益组织捆绑到业务主管单位身上,实质上是把民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卸到挂靠单位身上,而挂靠单位又往往没有动力或者没有精力去指导,办事效率可想而知。这就导致民间慈善举步维艰,公办慈善一家独大。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需与时俱进,政府部门已着手局部试点为民间慈善开闸。去年年底深圳市民政局为“壹基金”特事特办,批准其成为全国首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公募基金会。今年3月,专注于脆骨病病人公益事业的“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在北京市民政局直接登记注册,截至当月北京已有20多家民间组织通过地方“绿色通道”直接登记上了“户口”。然而这些尝试还只是一种权宜之策,并没有改变“双重管理体制”。“壹基金”模式至今还没有复制者,北京的做法也只是民政局代为寻找挂靠“婆家”。正因如此,民政部门对三类社会公益组织实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是对“挂靠”制度的真正突破。
慈善事业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慈善资源是有限的,慈善机构理应殚精竭虑用好这一资源,因此必须引入竞争和分工。从中外经验来看,成功的慈善家往往都是杰出的管理者,甚至本身就是企业家,成功的慈善组织在运营上也更像是企业而不是机关。政府在慈善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尽到监管责任,而不是自己代为运作,因为用行政的办法搞慈善,就会使慈善事业沦为社会福利制度的配角,失去其活力所在。中国慈善的多年实践已有足够教训。
让慈善从民间来,到民间去,善莫大焉。 据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