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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溪市钱塘江干堤加固工程(第三期)己由金华市发改委以金发改基综〔2011〕122号文和金发改基综〔2009〕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和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张坑片、方村片、前方片和洲上片四个标段堤防加固工程,按二十年一遇标准对堤防进行加高加固,总长约6100米。项目建安投资约为5700 万元,施工期8个月。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施工1标(合同编号TFJG-S1101):张坑片下包村至大张坑村段堤防(桩号2+300~5+000m),位于衢江右岸,长2700米,投资约2550万元;
施工2标(合同编号TFJG-S1102):方村片横路村北段堤防(桩号2+600~4+000m),位于金华江右岸,长1400米,投资约1500万元;
施工3标(合同编号TFJG-S1103):前方片民主村北段堤防(桩号4+450~5+550m),位于兰江左岸,长1000米,投资约1000万元;
施工4标(合同编号TFJG-S1104):洲上片后角村南段堤防(桩号2+020~3+020m),位于香溪出口及兰江右岸,长1000米,投资约6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2003年6月1日以来(以验收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
5)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2008年6月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6)根据浙水建〔2009〕5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必须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7)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标、2标、3标类似工程指:(1)水下模袋砼施工业绩,(2)四级及以上堤防新建(或加固)工程或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大坝新建(或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必须(1)和(2)同时具备。4标类似工程指:四级及以上堤防新建(或加固)工程或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大坝新建(或加固)工程。
各投标人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均可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4日前,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由投标人专职交易员携带《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未办理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在报名前应取得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所需资料详见《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管理办法》。(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lxxzfw.gov.cn/btc/)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xxzfw.gov.cn)和《浙江日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地址:兰溪市溪西体育场路69-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9)888980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抚宁巷66号
联系人:赵小姐 金小姐
电话:(0571)86827121
兰溪市钱塘江干堤加固工程(第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