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干部人事
制度探索
浙江干部人事
制度探索
【选拔】
●1985年,宁波在全国首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率先引入竞争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2004年,我省在总结瑞安实践的基础上,在市、县(市、区)全面实施党委全委会推荐提名重要干部制度,扩大提名环节民主,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2008年9月,省级层面开展综合竞争性选拔,职位涵盖机关、高校和省属企业等不同类别和副厅、处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等不同层次,共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35名,处级领导干部15名,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57个。
【考核】
●2004年6月,浙江制定实施《关于推行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重点在市、县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下干部的考察中全面推行“两圈”考察。
●2006年,我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意见》,对省管干部明确提出思想政治建设、日常管理的具体措施。
●2009年2月,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部门、高校、国有企业等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一个意见,五个办法”,进一步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选人用人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这是具有浙江特色的“考”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