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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湖州吴兴公安推出案件回访制

民警主动“听骂声”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葛海峰 

  本报讯 “刚开始我也有顾虑,案子没破还上门回访当事人,感觉像是在讨骂。后来发现,这其实是一个改善警民关系的好办法。”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龙泉派出所民警李小平深有感触地说。

  辖区内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的女生小余被诈骗短信骗走1000元,她和班主任来报警。3天后,案子没有进展,李小平主动联系小余见面。面谈中,李小平向她道歉,并提醒注意防范。“谢谢你们的努力。”小余感动地说。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推行案件回访制度,对每一起未破刑事案件和未结治安案件,明确主办人,规范管理,定期回访,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在吴兴区分局办公室,记者看到全新推出的案件回访记录系统。群众报警案件全部录入该系统,其中已回访的案件,显示为绿色,未回访的案件,显示为红色。按照案件回访制度规定,未破案件要分别在一个月、两个月和六个月实行3次回访,并且以上门走访为主。

  “案件回访制度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工作,民警从中学会做群众工作,能赢得群众的理解、谅解。”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有关负责人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民警主动“听骂声” 2011-07-06 2029926 2 2011年07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