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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本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在台州市群众艺术馆召开了2010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105571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林广祥主持,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555121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555121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0364293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8.19%;反对0股;弃权1908280股。

四、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0363753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8.19%;反对5400股;弃权1908280股。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见证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注:公司2010年下半年利润分配将于2011年9月份实施,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5日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2011-07-05 浙江日报2011-07-0500013;浙江日报2011-07-0500012 2 2011年07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