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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单位“三公”经费公开
2010年支出合计94.7亿元

中央单位“三公”经费公开

2010年支出合计94.7亿元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记者4日从财政部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近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这也是首次公开中央单位“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中,出国(境)经费17.73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

  此外,经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87.1亿元。

  “三公”经费的首次公开无疑彰显出我国积极推进预算公开的决心。然而一些业内专家指出,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推进,不可否认的是,“三公”经费的公开还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首先应该明确,这94.7亿元是中央单位的‘三公’经费,而不是全国范围的‘三公’经费。”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对于地方财政,我国实行的是在基本原则之下允许地方自主探索预算公开的方式,事实上,对于“三公”经费的公开一些地方已经做在了前面,但有些地方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速。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强调,分析“三公”经费需要从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角度,从合法性来看,我国的预算法还没有涉及“三公”的内容,所以应该加快推进预算法的修订,从合理性来看,需要内容进一步细化,需要有一些相关的说明,这也是今后的推进方向。

  “如何确保‘三公’经费的预算公开不流于形式,很重要一点是要有制度上的保障,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建议在修订预算法时增加相应条款,不公开‘三公’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剑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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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支出合计94.7亿元
2011-07-05 2050853 2 2011年07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