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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要闻

个税缴纳变化几何

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新华社记者 何雨欣 崔清新 

  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个税法修改之后,百姓缴纳的个税究竟变化几何,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相关的税务专家。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比如张先生目前每月的工资是2500元,现在缴纳的个税应该是每月25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实施后,这部分税额不再需要缴纳,全年少缴300元,比如刘女士目前每月的工资是3300元,每月少缴个税105元,全年少缴1260元。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介绍:“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以月工资6000元为例,现在每月需要缴纳个税475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实施后,每月需要缴纳的个税是145元,每月少缴330元,全年少缴3960元。”高萍说。

  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每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税的实际负担率在1%以下,6000元为2.42%,7000元为3.5%,7500元为3.93%。“目前,我国月收入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个税法修改之后,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比以前降低。”高萍说。

  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按照修改后的个税法,月工资38600元成为税负增减的分水岭,也就是月工资在38600元以上的群体,个税税负是增加的。

  高萍介绍,以月工资是40000元为例,现在每月缴纳税额是8125元,个税法修改之后,每月需缴纳个税8195元,比之前多缴70元,全年多缴840元。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体现了高收入者多交税,中低收入者少交税、不交税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从根本上说需要加快推进个税制度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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