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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让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

本报评论员 

  日前,省政府批转实施《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这是省委、省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行动纲领。

  “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社会各界真情关爱残疾人,残疾人民生状况得到很大改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具有浙江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初步构成。

  在充分肯定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还要充分地认识到,进一步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事关残疾人重要作用的发挥。“十二五”时期,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顺应残疾人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把浙江特色残疾人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全面落实《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必须坚持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先领域,把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切实解决事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环境。确保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率先实现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目标的实现。

  全面落实《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本系统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培育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要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队伍建设。各级残联要秉持“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把温暖、快乐和方便送到残疾人心中。

  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科学发展、优先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奋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让我省312万残疾人兄弟姐妹和我们一起共建共享全面小康!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让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 2011-06-29 2040432 2 2011年06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