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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土告字[2011]4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竞得上述地块使用权后,必须在常山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须占有新公司股份的51%以上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5日至2011年7月15日到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和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5日前到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7月19日9时30分在县招投标中心(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三楼开标一厅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徐磊
咨询电话:(0570)5011665
常山县招投标中心 程峰
咨询电话:(0570)5015179
开户单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
工行常山支行
账号:1209240009049008589
建行常山支行
账号:33001687335050011280
中行常山支行
账号:09423608093001
农行常山支行
账号:770101040001947
县信用联社
账号:201000014710333
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常山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www.zjcslr.gov.cn)、中国常山政府门户网(www.changshan.gov.cn)常山县招投标中心信息平台上查询。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1 | 赵家坪A-07地块2区 | 49309 | 住宅 | ≤1.51 | ≤18.3% | ≥30% | 住宅70 | 3000 | 13400 |
| 2 | 赵家坪A-07地块3区 | 14108 | 商业 住宅 | ≤1.45 | ≤27.2% | ≥24% | 商业40 住宅70 | 900 | 4490 |
| 3 | 第一小学 南侧地块 | 5960 | 商业住宅 | ≤1.35 | ≤29.6%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500 | 2010 |
| 4 | 东明湖公园 西侧地块 | 4828 | 商业住宅 | ≤1.49 | ≤30%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500 | 2120 |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3号地块用地面积5960M2(含地块东侧公共绿地1430M2,出让后该部分土地为公共开放空间,不办理土地证)。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常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1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