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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拟定于2011年7月26日上午10时整在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36会议室公开转让台州市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23.53%国有法人股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起始价及保证金:本次转让标的为台州市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23.53%国有法人股权,转让起始价1487万元(不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二、转让方式:报名截止日仅一家报名受让的,经确认后转让给该受让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实施拍卖程序进行转让。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四、竞买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并从事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指从事交通客运、货运、站场、驾培、汽车维修等)境内企业法人;2.竞买人的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五、报名须知:凡报名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与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公司章程与相关决议等相关资料;台州市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股东须提供股权证明文件,其享有优先购买权。报名时须缴付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900101040022292;开户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六、报名、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11年7月19日16时整止(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417室
报名电话:(0576)88685180、88685177
股权转让公告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省省直拍卖行 2011年6月22日
台工商【11】前拍字第44号
监督电话:(0576)88517507
网址:www.tzpre.com、www.zjsszpmh.com、www.tzpm.net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招商竞争。
1.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 项目概况及招商内容:
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批准建设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其中,一期规模1万立方米/日,远期4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B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级别为二级处理,处理工艺为新型SBR工艺。污水处理厂规划总面积50亩(其中一期面积为30亩),总投资估算为4122万元。
经选择的投资人将获得招标人依法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转让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
3.参与本项目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国内注册的中国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有常设机构的境外企业,并应具有在中国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资格和能力。
4.报名表下载和递交:
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日报》及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有意向的投资人可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附件《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报名表》,并于2011年6月28日下午5时整(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整的《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报名表》递交至招商人处。
5.招商人联系方式:
招商人:壶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邮编:321404
联系人:夏先生,宋先生
联系电话:(0578)3157513
13626781996
传真:(0578)3154321
电子邮件:hts98765@163.com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镇江滨巷17号
邮编:321400
联系人:徐如锐
电话:(0578)3019189
6.声明
招商人及其代理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项目后续的招商工作,并保留对项目条件和招商要求的修改权利。
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6日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北角董湾区块,由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负责兴建,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铜雕、木雕。
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其他更多资格要求请查看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的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获取:请于2011年6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于指定地点购买(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需采购的多功能VRV高能效中央空调采暖系统、电梯装饰、窗帘、棉织品、客房小电器、餐饮用具等酒店用品项目近期均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敬请关注。
联系人:俞建东 联系电话:13588313789
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董湾区块
综合配套用房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