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经济·理论视野

积极探索浙江特色的质量强省之路
陈一新 瞿素芬 郭占恒 杨烨 朱卫江 王新亮

争力。走浙江特色的质量强省之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浙江发展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积极探索质量强省之路,是我省“十二五”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务必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在实践中切实加快推进。

何谓质量,按照ISO9000:2000标准就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通俗地说,就是产品、服务等各个方面的优劣程度,用以全面反映顾客明确的和隐含的需要。从上述定义出发,质量强省的基本内涵是:坚持质量优先、以质取胜,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完善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管理,努力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发展竞争力,促进“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双提升,确保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持续和谐稳定。质量强省的基本特征是:

宏观质量与微观质量的有机统一。质量强省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指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质量,不仅涵盖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也涉及环境、金融、文化等其它领域。而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实体质量是大质量的基础,是质量强省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质量强省建设,既要求从宏观质量着眼,又要求着力提升四大实体质量,努力实现宏观质量和微观质量的有机统一。

过程质量与结果质量的有机统一。质量强省既是质量建设的一个过程,要在现有基础上整体把握好质量法制、质量安全、质量创新、质量诚信等一系列关键环节,进一步把质量建设措施落实到制造、销售、消费等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在促进质量工作的各个领域取得新突破,努力提高质量建设的整体水平;又是质量建设追求的目标和结果,真正使浙江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成为质量建设领域的“强省”。

发展质量与生活品质的有机统一。浙江正进入7000-10000美元发展阶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提升发展质量和生活品质已成为质量工作的主要目标。质量强省不仅要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更要围绕富民强省、和谐社会,突出抓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质量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区域质量提升与区域间质量竞争力比较的有机统一。质量强省既是省域范围内质量提升的程度和方向,在省域内坚持以质取胜为核心内容,坚持质量水平为评价标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内容。质量强省又是一个区域竞争优势比较的概念,努力反映质量水平在全国甚至全球所处的位置,特别是要以世界先进水平为标杆,体现在质量领域的各个方面在全国的先进度。

近年来,浙江积极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提升社会质量意识,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强化质量基础,质量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质量强省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主要表现在:

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提高,产品质量层次不断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城市品质和村镇建设质量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推进,顾客满意度不断提高。

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食品、农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等涉及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持续稳定,没有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质量基础建设逐步夯实。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逐步推广,质量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

质量创新能力有所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家级品牌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标准研制和争取标准话语权的能力显著增强。

质量政策法制体系渐趋完善。地方性法规建设不断加强,质量政策体系日趋成熟,质量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提升社会质量意识,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强化质量基础工作,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见表)。

“十二五”时期,国内外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标准的竞争更加激烈,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合作与竞争呈现新的局面,我省以公共品需求为主的民生需求进入快速增长期,质量强省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省质量建设水平与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生活品质的差距,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浙江产业尤其是量大面广的块状产业依然处于较低质量层次,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仅为55%;品牌产品对经济的贡献率仍然较低,名牌产品的经济规模始终不到规模以上工业的四分之一;质量损失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反映了企业质量管理精细化程度较低,更反映出目前企业质量意识的薄弱。最值得关注的是,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时有发生,工程施工中仍存在质量隐患,环境质量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质量标准水平偏低,质量技术保证能力不够强。专利转化为标准的比例低,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技术支撑薄弱;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产业化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环境科研能力整体上还比较薄弱,环保产业发展仍然滞后,污染治理设施还普遍处于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阶段。

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抓质量工作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基层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尚不健全,质量工作的社会服务体系还需完善。

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意识和环境有待进一步形成。质量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尚不完善,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制普及宣传教育亟待加强,质量信用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市场秩序不够规范,部分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消费者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质量强省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及富民强省、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坚持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切实强化质量工作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标准创新和管理创新,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努力使全省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质量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质量强省建设,具体要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安全第一。把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质量惠民,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把保障质量安全作为质量强省建设的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企业为基、诚信至上。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企业走质量强企、质量强业之路;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推进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强自律,完善质量诚信制度,逐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坚持实体入手、质量优先。着眼于提升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突出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结构和效益,努力创新浙江质量建设的特色和优势,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的区域竞争力。

坚持统筹谋划、重点推进。从全省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质量建设,并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领域、主导行业、特色产业,制定质量建设规划和政策,推动各地质量建设的特色化发展。

质量强省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2%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85%以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

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建筑用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引导低碳绿色建筑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服务质量明显改进。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推进5000家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区域噪声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取得明显成效;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牢固树立“三大理念”。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围绕发展抓质量,把质量建设扩大到以产品质量为基础的经济及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质量,努力实现从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的转变。树立全程的质量观。围绕转型抓质量,把质量建设措施落实到制造、销售、消费等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努力实现从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的转变;树立全民的质量观。围绕民生抓质量,把质量建设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提升中去,努力实现由“以物为本”的发展向“以人为本”的发展转变。

深入实施“三大战略”。深入实施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实施的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配套技术,大力培养知识产权创造性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大力争创各类名牌和奖项,推进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现代产业集群。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企业申报建立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医药、建材、有色金属等七大产业为重点,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加强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推进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

建立健全“四大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出台与相关法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确保质量安全有法可依;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建立条块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效整合监管力量,实施区域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环境准入关,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探索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等,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构建完善质量安全应急救援系统,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规划布局,建设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技术服务体系;重点建立一批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一批检验检测公共技术平台、一批高水平的食品、农产品、环境监测实验室,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以制定完善质量信用制度为重点,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建立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信用信息大平台,逐步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客观公正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质量诚信建设中的作用;逐步完善质量信用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完善质量信用制度,扶持和激励质量诚信企业,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继续探索建立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以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用户满意度数据为支撑点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推进实施“五项工程”。实施质量基础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建设基础理论研究,指导企业加强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等技术基础工作,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到2015年,推进30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万家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5S管理、6S管理等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推进万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实施质量创优工程,充分发挥品牌、标准和政府质量奖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广泛开展质量强市(县)、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活动,推进质量创优,树立一批区域、行业、企业的质量建设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提升质量建设水平。到2015年,培育30个质量强县、100个质量先进乡镇、100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培育100家省级质量先进示范企业。实施质量惠民工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突出质量问题为重点,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深入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加快提升旅游、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生态浙江、和谐浙江。实施质量制度创新工程,推进产品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开展企业信用评价,进一步落实商品修理更换退货“三包”责任规定,落实企业缺陷产品召回的责任;推进工程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实施优质优价制度和工程总承包制度,积极推行以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为重点的工程保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有形市场;推进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建立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制度,促进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推进环境质量保障制度建设,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质量文化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质量法制教育,实施多层次质量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大力加强质量宣传,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努力强化“三大保障”。强化制度保障,积极推进工作体制和监管机制创新,加快建立有利于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质量强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策法规保障,科学编制质量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质量强省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快推进地方性质量立法。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机构和领导体系建设,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强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作者单位:省委政研室 省质监局】


浙江日报 经济·理论视野 00011 积极探索浙江特色的质量强省之路
陈一新 瞿素芬 郭占恒 杨烨 朱卫江 王新亮
2011-06-20 2001399 2 2011年06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