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战士谭彦
据新华社大连6月12日电 谭彦生前系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中共十五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5年7月大学毕业后,谭彦主动放弃市区优裕的生活环境,志愿到刚刚起步、条件比较艰苦的大连开发区工作。1989年,因工作过度劳累而身患重病,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义无反顾,以惊人的毅力与生命争夺时间,用更加忘我的工作来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要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1993年和1994年,他的病情再度加重,但是在这两年间他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疾病折磨,审结案件105件,高出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的49%,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谭彦具有坚强的党性,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繁华环境,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被誉为“铁”法官。1996年7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全面介绍了谭彦的先进事迹,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
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在与病魔顽强地抗争了十几年后,年仅44岁的谭彦带着对亲人的无限眷恋,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