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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何永星同志逝世

  本报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巡视员、党组成员何永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6月2日5时12分在杭州不幸逝世,享年58岁。

  何永星同志,1952年12月出生,浙江乐清人,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从部队转业至乐清县人民检察院任助理检察员。历任乐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洞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侦查局副局长、政治部副主任、刑事检察处处长、贪污贿赂侦查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2008年9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巡视员、党组成员。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何永星同志逝世 2011-06-06 2010653 2 2011年06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