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造假
忽悠百姓
近日,河南洛阳在推行行政问责过程中出现尴尬一幕:两位作为领导干部被问责免职的“环卫队长”,最后竟被发现是普通环卫工人。此事随后得到有关部门证实,该市确实存在上报的个别被问责人员身份不符,虚拟和混淆职务后予以“免职”的造假行为,让公众大呼不可思议。
不知道是该难过还是愤怒,这些年来,“虚假”似乎成了许多领域“盛产”的现象。食品行业有假奶粉、假牛肉,医疗行业有假药、假救护车,学术领域有假论文、假学历……现在,连行政问责都有人胆敢造假,而且还花样百出——
去年,自国务院决定矿山领导要轮流带班下井后,就有一些矿山立刻突击提拔一批“矿长助理”,以矿山领导身份与矿工一起下井,偷梁换柱,“替罪羊式”接受问责;不久前,有西部某县级市市长因政府违法批地被调离岗位,一周之后,便被任命为所在地级市财政局局长,是明贬暗褒,“障眼法式”的问责……这些行为使行政问责的严肃性荡然无存。
从表面看,这些问责造假,只是某些部门为了“保护”有关领导的权宜之策,但本质上是不尊重百姓、忽悠百姓的极端恶劣行为,这样的行为大大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若不立即严查杜绝,最终只会严重影响政府部门和群众的关系。
笔者认为, 有关部门还需加强行政系统自上而下的监督,别让犯错官员轻易“欺上”;同时,扩大监督的开放性,引入舆论、公众的广泛监督,减少“瞒下”的可能,让问责落到实处,真正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