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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上接第一版)

  夏宝龙强调,调解工作实质上就是做群众工作。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把法言法语变成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群众语言,使调解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夏宝龙要求,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基层在调解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整体水平。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调解、支持调解、参与调解的浓厚氛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2011-06-02 浙江日报2011-06-0200007 2 2011年06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