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明责任 重义务
法国允许国立博物馆采取多种经营活动,但这种活动受到法律的严格要求和规范。比如著名的罗浮宫、凡尔赛宫、集美博物馆都会选择每周的闭馆时间,允许企业或其他机构租赁部分场馆,举办晚宴、酒会和私人参观等活动。
记者曾连续两年参加的“抗癌巴黎宪章”国际慈善晚会就选在凡尔赛宫举行。时间选择在周一晚上(周一是闭馆时间)。来宾们首先参加在凡尔赛宫的皇宫教堂举行的音乐会,随后参观凡尔赛皇家故居,并进入著名的“战厅”参加宫廷式宴会。宴会期间,组织者进行抽奖和慈善拍卖活动。据媒体报道,罗浮宫也曾在馆内举办“达·芬奇之友”的私人募款餐会。
法国一直在改革国家博物馆的经营模式,增加博物馆的经营自主权。以罗浮宫为例,罗浮宫隶属法国文化部,1992年改制后取得“自主经营权”,但所有权仍属于国家。罗浮宫每年的预算和文化战略由董事会投票表决。政府拨款占每年预算的60%至70%左右,其余部分来自自筹资金。自筹部分主要靠商业开发,除了依靠门票、销售纪念品以外,还依靠通过场地出租和外部赞助等。所有经营收益都再次投资到工程和收购活动中。
为了增加收入,罗浮宫将部分场地向企业和其他机构出租,平均一年在60次左右,一般选择每周的闭馆时间。企业可以租借场地举行晚宴、酒会和私人参观等活动。1992年12月政府颁布的法令规定,企业申请租场地的活动必须是“重要活动”,不能对罗浮宫的馆藏有任何破坏,而且各场馆接待人数不能超过巴黎警察局对每个场馆规定的参观人数。
法国的文化部和预算部共同对罗浮宫等国家博物馆进行财务指标的监督,包括:总收支平衡、资源运用是否符合合理的人事费用等等。2005年,文化部和管辖下的博物馆签署了《绩效合同》,对博物馆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综合新华社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