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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评选第三批特级专家

记者 袁艳          

  本报讯 日前,我省启动第三批特级专家评选,激励高层次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我省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以及在2009年6月30日前到我省工作、且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的省外引进人才可以参加评选(在浙两院院士、公务员不参加评选)。

  特级专家是我省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工程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处于国内领先的各类专家的最高学术技术称号。2005年我省建立和实行特级专家制度以来,每3年评选一次,总人数控制在100名以内。

  目前,我省特级专家的平均年龄为57.4岁,其中50岁以下中青年专家14人;高校34人,科研院所10人,企业2人,其他单位4人;男性48人,女性2人。

  此次特级专家评选名额为20名,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性基础研究),工程科学技术及工程管理(包括工程技术与管理,农林水、海洋与资源环境,医药卫生),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年龄要求不超过65周岁(194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各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科技等部门负责本地区人选推荐;省级各部门和部属在浙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各单位推荐;双重管理单位由为主管理方负责推荐和初选工作;省科协负责所属各学会推荐和初选工作。在浙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两人以上可联名推荐候选人,且至少1名院士、省特级专家与被推荐人学科领域相同;每位院士、省特级专家推荐候选人不超过两名。

  推荐表可登录浙江组织工作网(http://zjdj.zjol.com.cn),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zjhrss.gov.cn) 选择“第三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网页下载。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我省评选第三批特级专家 2011-05-26 1994562 2 2011年05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