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方志事业 建设文化大省
张 曦
地方志有“一方之全史”之称,流传至今的方志成果既是我省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也是文化大省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国家启动两轮大规模修志工作以来,作为“方志之乡”的浙江方志事业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编纂出版了一大批精品佳志,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在全国也有一定影响和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特别是为文化大省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地方志工作,为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省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通过启动《浙江通志》编纂工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形式、加大旧志整理力度、扩展读志用志途径、开展方志理论研究等方式,加快方志事业发展步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扩大了地方志的影响,为文化大省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文化资源。
文化大省建设重在当代,重在创新。地方志事业要为推进文化大省建设作出新贡献,必须有新思路、新举措。今年,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五周年,我们应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要进一步强化行政职能,坚持依法修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修志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五到位;要以编纂《浙江通志》为抓手,力求打造精品佳志,这是我们对后人重要的文化传承;要牢牢把握二轮修志的关键时期,加强市、县(市、区)修志工作指导,修志基础好的地区要既保质量,又抓进度,修志基础薄弱的地区要后来居上,全面推进二轮修志事业;要通过建设地情网、方志馆等方式,加快地方志资源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拓展用志途径;要发挥浙江传统优势,加强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要创造环境条件,积极致力于增强人员素质,不断提高队伍水平。总之,通过加快方志事业发展,持续推进文化大省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
【作者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