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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店名用字不得乱来

  本报讯 (通讯员 金宇叶 卞继国) 日前,湖州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区街道不规范用字采取集中检查行动。

  检查中发现,一些店招牌擅自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篡改成语的谐音字,一些指示牌存在不规范汉语拼音用法,一些店面名称仍然单独使用汉语拼音,一些商铺名称缺损、不完整等。

  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店招牌用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篡改成语的谐音字等,老字号牌匾原有的字迹等才可以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外国文字名称的,应当规范汉字同时使用。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店名用字不得乱来 2011-05-16 nw.D1000FFN_20110516_13-00015 2 2011年05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