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用字不得乱来
本报讯 (通讯员 金宇叶 卞继国) 日前,湖州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区街道不规范用字采取集中检查行动。
检查中发现,一些店招牌擅自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篡改成语的谐音字,一些指示牌存在不规范汉语拼音用法,一些店面名称仍然单独使用汉语拼音,一些商铺名称缺损、不完整等。
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店招牌用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篡改成语的谐音字等,老字号牌匾原有的字迹等才可以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外国文字名称的,应当规范汉字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