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道德需要企业与政府共同维护
最近,食品安全问题又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诚信和道德之于市场和企业是非常重要的,传统中国是一个讲究道德的社会,那时对一个商人的最高褒扬,谓之“儒商”。“儒”字,强调了商人要讲道德、有担当,诚实守信,具有一种造福社会的情怀。但今天,儒商的品格在大多数为商者那儿已成为一种稀世珍品,取而代之的是投机取巧、奸诈使坏、不负责任、轻视健康、漠视生命。简言之,一切都为了利润,甚至敢将社会道德踩在脚下。
企业道德的大面积溃败,很大程度上与转型期的社会价值真空有关。在转型中,旧的价值体系被打破,新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共识还未形成。传统的社会价值体系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形态上的,当改革使中国城乡纳入到了一个市场化和全球化的体系中时,商品交易范围极度扩大,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价值观已不能适应这一要求。而在一个互不认识的流动社会里,如果国家采用经济刺激的方式鼓励致富,同时又无法对经济刺激的负面作用有效约束,那么出于机会主义的考虑,个人私欲和自利本性就会被无限放大,“自由地赚钱”就会成为社会实际奉行的价值共识。
但并不是说企业要承担市场道德滑坡的全部责任,市场道德的构建也离不开政府的监管。政府的一言一行、监管方式,对市场参与者都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
目前,在政府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监管者和生产者信息不对称,以及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不足,使得政府的监管往往滞后。除此之外,在产业利益和民众生命健康权发生矛盾时,政府往往不能把握好两者的平衡,致使问题发生后得不到有效查处。
在地方经济发展、产业保护与百姓健康的关系处理上,理应也必须是后者大于前两者。但对于一个发展型的政府来说,经济发展、财政收入是政府优先关心的政绩,这就可能导致政府监管职能行使不到位:在问题食品出现前,基于稳定税源的考虑,往往会优先选择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使得监管流于形式;在问题食品出现后,出于保护产业的考虑,对问题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所以,要让人们吃上放心的食品,要让企业有道德血液,就必须有对问题厂商、问题产品严惩不贷之决心,没有这样的决心和行动,一切都枉然。这就需要政府在把握经济发展、产业保护与人们生命健康之间的关系时,不能只考虑经济发展,还必须将人民的幸福和安全放在政府的目标函数中,并以此来考核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