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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版:财税

你问我答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问:去年大学本科毕业,现在想自己创业开一个商贸公司,请问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日报 财税 00021 你问我答 2011-05-12 nw.D1000FFN_20110512_11-00021 2 2011年05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