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平民英雄”索赔案引众议——
见义勇为却身陷困境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田舍郎 庄建锋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田舍郎 庄建锋
本报嘉兴5月10日电 见义勇为,却深陷生活困境,谁为英雄行为埋单?今天,嘉兴秀洲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平民英雄”俞文华巨额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
在俞文华的家乡——秀洲区洪合镇大桥村,他素有口碑:为人热情,爱帮助人。然而,去年3月19日晚的一次见义勇为,却让他和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当天,俞文华在回家途中,听到有人高喊“抓小偷”,就奋不顾身追上去,翻越护栏,冲上公路,不想却被一辆货车撞倒,造成特重型颅脑损伤、脑干损伤。
俞文华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的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然而,一年过去了,他至今仍躺在嘉兴武警医院的病床上,始终处于昏迷状态,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在庭审现场,俞文华的妻子宋惠萍哭着告诉记者:她现在白天出去工作,晚上在医院照顾丈夫;俞文华的妈妈几乎每天睡在他身边,不时起床为儿子擦身、观察病情;而每天医疗、护理等费用就达600元左右,一年要20多万元,一家人实在不堪重负。
根据医院诊断,针对俞文华的护理要每两小时翻身一次,每4小时进食一次,每6小时大小便,工作量很大,很难找到愿意护理的人。“之前的治疗,政府报销了不少钱。可是,将来怎么办?”宋惠萍叹道,她一个女人,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俞文华,还有3个老人和1个孩子,实在 “拖不动”了。
重压之下,今年2月23日,宋惠萍以俞文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来到秀洲区法院,一纸诉状告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货车挂靠的嘉兴市诚兴水产养殖服务有限公司以及货车车主叶某,索赔357万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12项费用。
这一诉讼提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非议,有人质疑索赔数额太高,有人认为俞的亲属借用俞文华获取的荣誉漫天要价。但宋惠萍否认了这些说法:“我丈夫因为见义勇为才造成今天这种困境,我也没办法啊。”
今天下午,法院作出判决:太平洋财产保险嘉兴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赔偿原告医疗费用1万元;赔偿物质性损失11万元,合计12万元;货车车主叶某赔偿911962.32元,还有精神抚慰金3万元;嘉兴诚兴水产养殖服务有限公司为叶某承担连带责任。这笔赔偿暂定5年,今后,宋惠萍还可以为后续损失继续提起诉讼。
法院宣判后,叶某说,对俞文华见义勇为的行为,他深感钦佩。但他从外地到嘉兴打工,实在无力承担这么大一笔钱。
“事发时已是晚上近11时,能见度不高,驾驶员也不知道会有人翻过护栏,我也是受害者。” 叶某说,他对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法院相关人士表示,他们也不愿意看到这种让人痛苦的判决。如果不对见义勇为者救助制度进行完善,这种情况将来可能还会发生。
俞文华的英雄行为,让人敬佩,但却让他和家人陷入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的几名被告,对俞文华的行为表示钦佩,也对他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在巨额赔偿面前,他们不得不退缩,因为确实无法承担。
见义勇为,为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试想,如果没有俞文华这样的平民英雄,如果所有人面对恶行都沉默不语,社会将会怎样?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但愿,有关部门能够建立健全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和保障机制,别让这种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