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我们还能吃什么?
核心提示:
吃荤怕激素、吃素怕毒素、吃饮料怕色素、吃啥都没数。“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近期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出现,监管缘何缺失?我们吃什么才能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这是千百年来的警世之语。
可近些年,国内先后出现的苏丹红、三聚氰胺、植物奶油、树胶蜂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使百姓的生命与健康权利受到严重侵害,造成一次次信任危机。
如今,我们还能吃什么?
食品安全令人忧
这个春意融融的四月,却成为食品安全的“黑色四月”。
继上个月双汇“瘦肉精”的重磅曝光,本月的“染色馒头”、“黑豆芽”、“黑粉条”、“牛肉膏”等妖魔鬼怪粉墨登场。
4月初,央视报道,上海市浦东区一些超市出现染色馒头,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将对人体造成伤害。
上海“染色馒头”曝光后,我省立即全面部署开展糕点、米面制品等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4月15日,温州龙湾区工商部门查处一家染色馒头作坊,用手一捏,双手立刻被黄色的“玉米馒头”染黄,现场还查获柠檬黄、糖精钠及玉米香精等添加剂。
作坊的账本还显示:3月22日至4月14日间,他们共卖出这种馒头19.48万个,其中有1.1万个染色馒头卖给作坊附近的一所高校。
4月17日下午,龙湾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区10个镇(街道)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17日晚,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局抓捕3名制售染色馒头的违法涉嫌者。
食品安全事件的新名词,像接龙大赛般不断增多,在挑战人们想象力的同时,也宣告它们的惊人战斗力。有网友慨叹,原来我们成了甘之如饴的“试毒者”,全然不知自己的血液中早已流淌着各种毒素。
“这是一个有毒的世界:吃荤怕激素、吃素怕毒素、吃饮料怕色素、吃啥都没数!”这是流传于网络论坛上的一个顺口溜,透着无奈的讽刺:我们到底在吃什么?我们还能放心吃什么?
从生气到愤怒、再到无奈和漠然,人们在反复遭遇打击时,通常会有这样的心路历程。
观察近期公众对几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发现大众心态正经历从愤怒到无奈的微妙过渡。
九龙治水多弊端
按道理,遇到“染色馒头”、“猪肉变牛肉”、“厨房变染坊”这些光怪陆离的食品安全事件,第一反应就算不是愤怒,起码也要“啧啧称奇”,但如今,更多人对这些事件的反应是见怪不怪、无奈调侃,因为人们从以往经历中看到太多的“类似”。
“类似”的不仅是主题,更在于问题出现的模式和应对方式:媒体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有关责任人表态——偃旗息鼓、风波平息——迅速遗忘——下一事件曝光。每一起事件过去,似乎都“没带走一片云彩”。
更不可思议的是,往往A地出现问题,B、C、D等地都坚称本地没问题,直到B地出现问题,A、C、D又坚称自己没问题。就这样,不同地区、厂家、行业、品牌几乎以“前赴后继”的劲头接连“沦陷”,轮番“过堂”。
部门之间也是如此。沈阳警方查获40吨“毒豆芽”后,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试图从根本上解决豆芽生产的监管问题。会上,上述部门均称“不归我管”,振振有词,唾沫四溅。就豆芽生产而言,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归农业部门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归工商部门管;按照《食品卫生法》,归卫生部门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归质监部门管。严格说来,每个部门都能从对应的法律中找到管理的切入点,但现在谁都不去管,责任撇得干干净净。
“九龙治水式”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弊病再次被充分暴露。
浙江大学食品安全与营养专家李铎教授认为,食品监管就像是“扶不起的阿斗”,“为何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在于对非法商人和渎职官员的处罚力度不够。”
事实上,近年曝出的食品安全事件,监管部门就多是在媒体曝光后才开始介入调查。
2008年爆发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当年3月,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已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的时间里,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我国目前把很多财力、物力投入到最终检测的环节上,而在源头、过程控制方面的力量很薄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魏益民认为,这样的监管显得很被动,如果不能在过程中保证质量,最后检测出来残次品也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打响餐桌保卫战
面对日益多样与复杂的食品,消费者不可能都有专家一样的学识和专业检测设备,除了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检验食品安全外,别无他法。
我省一些专家认为,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就必须在食品安全事故萌发阶段、在有毒食品流入市场之前发现并解决问题,这是食品安全的最重要屏障。
然而,相关职能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在遇到问题时,经常明知故犯,或因利益冲突等原因而甘当“睁眼瞎”。要遏制这种现象发生,就必须以法律加以约束。
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在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之外,还增加条款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强调,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公众心病的当今,“食品安全渎职罪”的出台无疑会对相关职能部门疲软的监管加上一道“紧箍咒”,为百姓餐桌加一道保险。
不过,保卫餐桌安全,最需要的还是社会合力。像近两年来,我省围绕问题乳粉清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整治等重点,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集中整顿,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着力构建“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两年整顿期间,全省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17万家次,取缔无证照和吊销证照企业近两万家,涉及总货值1亿多元;取缔不符合条件奶站10家,对全省2852个奶牛养殖场户落实安全监管人;近25万家小食杂店、1889家小菜场全部按要求完成整顿规范工作,小餐饮卫生全面提升,规范率达99.04%。
为让百姓吃得放心,我省还着力探索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保障体系,首次在全省建立全过程、科学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监测范围覆盖全省90%以上人口。去年,我省抽检食品的总体合格率达95.9%,全省没有发生食物中毒死亡病例,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如今,国家多个部门正在联合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整治风暴的迅速高效令人拍手称快,有如一股清风荡涤开黑色四月的阴霾,人们希望今后不再听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新化学名词。
(本文系本报记者采访和整合新华社、人民日报、法治周末等媒体报道而成)
实习生 朱燕婷
本报记者 朱海兵
整合采访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周立:针对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特点,出台更有效的措施,通过严格执法筑牢食品企业的道德基石,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食品安全链上,生产者、消费者、企业、政府四个主角都有责任,并且环环相扣,每个主角扮演的责任需要清楚地界定,既要分清共同收益,也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食品安全危机的背后,是信任危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需重新建立食品的信任体系,比如生态农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