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加大力度
本报讯 (记者 林上军) 4月28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从5月1日起,该市法院系统加大阳光司法力度,对所有公开审理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审案件要求每案听证。
该院制订了《阳光司法实施细则》,具体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纠纷分流平台;在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实施重大的执行行为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监督等。
本报讯 (记者 林上军) 4月28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从5月1日起,该市法院系统加大阳光司法力度,对所有公开审理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审案件要求每案听证。
该院制订了《阳光司法实施细则》,具体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纠纷分流平台;在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实施重大的执行行为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