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呼唤规范
张丽
张丽
卫生部负责人近日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满:“领驾照像领死亡证明”,“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怎么搞得那么晦气。”
人固有一死,绝大多数人还是谈“死”色变。最让民众无法接受的,是器官捐献中保障体制缺失,使人无法信任所谓器官捐献的自愿性和公平性。
据了解,目前全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约150万人,其中只有近1万人能做上手术;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引发的死亡者器官捐献是最大源头。我国每年仅交通事故造成的突发死亡约10万人,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宝贵资源白白流失。如能抓住交通事故这一环节,可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笔者以为,呼吁民众“移风易俗,更新观念”当然重要,政府部门还应规范以下3个问题:首先,坚守自愿原则,杜绝“被自愿”;其次,杜绝牟利,确保捐赠者器官被公平使用;最后,切实保障对捐赠者家属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