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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贪官百态

  一年间卖官34次

  1万买个乡镇领导的“官帽”,3万弄个副局长当当……湖南怀化通道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向志清在任职1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杨某、吴某等34人升官、调动、解决职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14000元。近日,向志清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贪污千万不认罪

  一个注册资金20万元的国有物业公司,竟成为投身房地产的金融大鳄,这一“操盘高手”就是孟繁程——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原经理。如今,孟繁程因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财产上千万元,被判处死缓,成为阶下囚。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孟繁程每年都会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廉洁问题。开庭时,孟繁程为自己多项罪名做无罪辩护,还曝出大量房地产内幕。

  两局长受贿188万 

  陕西省宁强县交通局原局长何超、原副局长刘华斌,两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188万元。近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以受贿罪判处何超、刘华斌两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14年。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8 贪官百态 2011-04-28 nw.D1000FFN_20110428_14-00018 2 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