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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实行村民自治当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创新机制,基层如果能发展完善这样一个合理、科学、发展的监督机制,这将会为中国的监督体系建设发挥引领作用。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赵虎吉:

  要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好发挥作用,各项制度之间协调运行非常重要,因为任何一个制度都是在制度群中运行,都不可能单独发挥持久作用。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制度群应该包括上级管理、党支部制度化水平(尤其是公开化建设)、村委会制度化水平等。

  中华全国律协全国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高级律师戴敏华:

  村务监督委员会被授权在特定情况下主持召开罢免会议的规定化解了村委会不愿意召开会议,由自己罢免自己的尴尬,提高了村级监督组织的威慑力。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2011-04-27 nw.D1000FFN_20110427_15-00004 2 2011年04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