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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监督由虚变实——

村监委:扩大基层民主有作为

  后陈村是武义县的一个普通村庄,但恰恰是因为普通,而赋予了其典型性。制度变迁总是从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蹒跚起步。

  基层民主的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应有之义。村民委员会已经实行了直接选举,但选举出来的村民委员会仍然面临如何进行监督的问题。独立于村两委之外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创设,正是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的结果。实践证明,这是完善村级民主自治制度行之有效的创举。

  打破“半拉子民主”

  55岁的后陈村村民代表徐岳祥,近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当选该村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7年前,后陈村创设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村务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的工作模式。7年来后陈村一直保持“零上访”状态。

  后陈村,全村347户,近900名村民。2004年前,该村因当地工业迅速发展,土地被大量征用,村集体能支配的征地款达上千万元。由于监督缺失、村干部滥用权力,导致财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产生的村务纠纷不断。

  现实困境逼迫下,2004年,武义县在该村试点,在原有村级组织架构基础上,增设了一个民主监督常设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迈出了我国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的第一步。同时在制度设计上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是非村两委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还配套建立起《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和《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据《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行使监督村务的权力。

  村民自治制度要求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省纪委常委张伟斌告诉记者,从各地村民自治实践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相对成熟,而民主监督仍然比较滞后和薄弱,普遍存在村民自治重选举、轻监督,村务监督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形成了所谓的“半拉子”民主,村民自治容易蜕变为“村官”自治。

  后陈村第一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村里的招待费锐减,从过去每年二三十万减到几千元,制度实施头一个月,工程招标节省20多万元。据了解,这些年来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对60余项累计金额2000余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实现了村级工程建设“零投诉”。

  由此,在村级自治组织构架中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督组织,对村务决策、执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的“后陈经验”,则作为打破“半拉子民主”的鲜活实践,在全省推广开来。

  地方的成功实践,也为全国的立法提供了借鉴。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机构。”

  权力行使互相制约

  在天台县三合镇下峧村的村务公开栏内,从买一叠信纸、一瓶胶水的小开销,到重大工程的大账目都写得清清楚楚,甚至精确到1分钱,并且需要村监会所有成员的审核签字,才能报销入账。

  省纪委曾对近20年来全省的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情况作了一个对照分析,结果显示:在“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选项中,“财务管理混乱”始终处于前3位。

  在农村,除了池塘、山林、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外,每笔集体费用的支出也是农民关注的问题,这些往往都是农村工作中的焦点问题。因此,在建立健全村监会制度中,非常重视“账前审核权”,即在审核村财务时,不仅看已有账目,而且还要看账目形成前的相关发票等票据,形成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

  同时,为确保村监委能在正常轨道上运行,一系列配套制度也相继确立。如村务监督制度中添加了村民听证、村干部述职考评、村级说事室等制度,强化了村干部主动为民、接受监督的意识,为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去年7月出台的《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设置、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工作制度等都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在下峧村了解到,为了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本身的问题,该村每年年底都会进行监委会述职评议。曾有一位监督员因长期外出经商,结果年底测评的满意度只有39%,只能自行辞职。

  我省通过规范村监委成员资格和履职程序,加强教育培训等多种措施,让“民主监督”本身也置于监督之下,省纪委负责人表示,我省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做法,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之间搭建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组织系统,真正形成了村务管理活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架构。

  群众参与社会管理

  嘉善县惠民街道优家村村民屠龙春曾经是出了名的上访户,因为村里的财务不公开,他多次向上级反响情况。如今这位67岁的老人乐呵呵地告诉记者,自从村里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后,村里的财务问题透明度高了,重大决策也规范了,老百姓放心了。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为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据统计,2009年浙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6.71%,2010年又下降了15.5%。

  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认真履职,消除了村民对村账收支的各种猜疑和不信任,村民和村干部关系更加和谐。村干部做事,村民放心,有力地激发了村干部与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在天台县三合镇下峧村,近5年来,村投资600多万元,完成了村内道路建设、改水改厕、清洁家园、治溪打坝、村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等10件实事。村民周兆友说:“近年来,我们村民对村里各项建设事业由冷到热,由反对到全民支持,原因就是对村干部用钱放心,对村干部办事信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村务逐渐走向公开透明,拓展了百姓反映问题的通道,密切了党群关系,为基层民主开拓了渠道。台州市纪委书记陈章永介绍,该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过去主要监督村财务收支,2010年后,逐渐向投资决策、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环节转变。去年,台州共组织村级投标957次,节约村集体资金513余万元。

  记者在安吉县采访时了解到,该县2008年启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时,就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融入其中。近3年的时间,每年每个村都有涉及几百万元的项目建设,安吉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已从规划、建设、管理阶段逐步走向乡村经营。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就是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一个具体组织形式。省纪委负责人介绍,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考虑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并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真正做到为群众谋利益。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村监委:扩大基层民主有作为 2011-04-27 nw.D1000FFN_20110427_6-00004 2 2011年04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