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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申请人数三人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届时不另行公告。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5月17日止(休息日除外),到兰溪市兰荫路27号市国土局一楼地产所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17日,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到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17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证。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下午4时止。
六、公开拍卖的时间为2011年5月18日上午9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5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5月27日下午4时止。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拍卖(挂牌)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国土局地产管理所咨询。
2.本次出让由市公证处公证。
3.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兰荫路27号1楼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地产管理所
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8899673
88899275 88894330
联系人:朱弋 徐依东 王健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建行兰溪支行
账号:33001676135053003647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兰土让告字[2011]05号
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黄大仙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
(㎡) (年) (万元) (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兰庭国际公馆东侧 39510.36 商业 住宅 1.8~2.0 ≤28% 30% 商业40 3100 3880
住宅70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