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董桥:
阅读的美与惬意
本报记者 文敏
最怕的一个书名
古人云:“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香港著名才子董桥马上就要做七十大寿了,生于1942年的他,照中国人的习惯是“做九不做十”。老来的文字越发冲淡,洗尽红尘味。董桥先生在《青玉案》序言里说他是抗日婴儿,生下来逃难不停,6岁时才背得出“床前明月光”。猎书猎字猎句大半辈子,前几日偶然猎得英国诗人丁尼生的几页旧信,高兴得两眼泛泪。董桥多年前在伦敦买到一本狄更斯残破的初版时,也兴奋得想哭。这位老人家小时候算过命,一生靠字靠书,因此拼命看书玩书,玩出了贵族式高雅优越以及韵致,并且生生不厌。在香港这一都市旷野中,成为遗世独立的读书种子。当年傅斯年忍受陈寅恪的犟脾气,为的是“给中国存留几个读书种子”。如今陈子善为董桥编书,也为的是对得起这颗读书种子,书名竟题作“你一定要读董桥”。被董桥称为“我最怕的一个书名”。现在看以前那些文章,董桥都不会觉得满意,见了媒体的朋友抱拳拱手道,拜托,别再提“中年是下午茶”啦,自己听着都不好意思。
在董桥身上,更奇的是这样一个公认的读书种子家中藏书却不多。他的书房很小,只收藏一些千金之数买来的英文旧版本。所读之书与所藏之书都堪称经典,在他而言,经典的意思一般来说是指作家已不在世的那种作品。与别个藏书家不同的是,他收来的藏书都曾读过,并非为藏而藏。他认为文学作为农业文明的产物必将随着信息时代到来而长日将尽。现今的仿古怀旧无非假作真来真亦假。真正的怀旧是与昔日的文字去亲近,手指摩挲着旧版本的纸质封面,最好是找到有作者同时代人批注的版本,那就更有价值了。阅读不仅是接受信息,更是生活的方式与人生的姿态。
听过胡适的演讲
董桥的学历一直都是一半中文,一半外文的。他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台湾上大学,之前在南洋长大,印尼和新加坡都呆过。他常说,随笔或者散文应该有含蓄的味道,让读者自己联想的空间比较大。文章真的是一种不说的技巧多过说的技巧,不写的技巧多过写的技巧,你写出的东西背后人家能联想到的多,那你就高了。
看上去很潇洒的董桥对朋友说,每写一个新的东西都是一次超越和挑战。写作是很痛苦的。但也不是字和句子的问题,关键是构想整个文章怎么铺排法。他说沈从文先生的文字好得不得了,其次张爱玲不错;朱自清我不大喜欢;周作人我起初觉得很好,后来觉得很造作,不好;钱钟书的文章很多学问;胡适文章很白,很清楚,那我就学他说道理。可是,假如我跟着他们这样走的话,我文章里的味道会跟他们一样,我不想跟他们一样,但我也希望我的文章有一点点古雅的味道,那怎么办呢?所以我就变成现在的董桥了。我要想文言怎么插到文章里面去,英文也可以插进去。我绝对避免用四个字的成语,因为它太顺太油,太现成了。比如风花雪月,人家一看这四个字就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而不是你要他有的那种感觉。
董桥听过胡适的演讲。“我的老天,那真是震撼。因为从小就看着他的书,突然那个人就站在讲台上,真是很妙。”董桥好几次讲起胡适的一件事:有一次胡先生讲课那天天很冷,他在讲台上讲话,发现窗户没有关好,坐在窗子下面的都是女生,他就跑过去把窗关了,问那些女生你们都冷吧。然后再回去讲课,令董桥觉得这种动作一下子就是中西文化的结合,因为,如果换作是一个很中国的老学究在讲课,可能就不会管女生冷不冷的事。
董桥对经历“五四”以后的中国文学评价颇高。朋友间都说他的眼光“毒”,不仅指他收藏字画古玩的眼光,更指他读书的眼光。
作家需要懂外语
董桥觉得一个作家很需要懂一两种外语。因为多懂一种语言就等于书房多开了一扇窗户,让你看到外头的景象;再多一种就再多一个窗户。看人家多了回来看你自己,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当然也不是说不懂外语的人就写不好,有的人天分很高。可是一个比较普通的、一步一步修成的作家,多懂一门外语真的是一个财富,他对环境、社会、世界等等的看法都会不一样。
身处香港,董桥对商业这把刃剑看得很清楚。他认为,一个作家最失败的地方,往往是他没有商业头脑,他没有社会的触觉,那他就很难在作品里有通透的东西。你被逼着做商业的决定,你要注意报纸的销路,你要关心读者的成分,你要想新闻这样处理的话读者会怎样反应,你要留意这个新闻可以卖那个不能卖。你天天在这个环境里处理东西,那你不是就多了很多在书房里完全学不到的东西了吗?我觉得做报纸的好处,是你接触外界的东西太多了,随时有最新的消息,你跟人、跟生活、跟世界的关系因此非常紧密,天天如此,你就会把一个人的心灵从一个虚无缥缈的境界里拉到脚踏实地的花园里来。
有人曾问董桥怎样在商业世界和文人境界中取得平衡。他的回答是:“基本上我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我自己读书、写作的世界;一个是我要应付报纸啊、社会啊、应付所有的人事问题的世界。两个世界完全不同,我觉得对我来讲这样很好。”这是一个常常打开窗子读世界的读书人。
香港董桥:
阅读的美与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