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叫板车险霸王条款
报道组 骆战红 陈萍 记者 徐园
本报玉环4月20日电
报道组 骆战红 陈萍 记者 徐园
无责不赔、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任意设置拒赔和合同解除条款……今天下午,在玉环举行的消费者论坛上,消费者、保险公司代表、律师200多人济济一堂,玉环县消保委罗列车险霸王条款,并要求修订这些免除保险人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
“既然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发生了,如果不予理赔显然违反保险法对保险理念的立法本意,同时有责反而能够获得赔偿,这将产生鼓励机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的反面作用。”浙江靖宇律师事务所陈冰律师对无责不赔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根据《合同法》及《保险法》相关规定,应认定该条款为无效条款。
据玉环县消保委之前开展的“保险行业服务质量”千人大调查,当问到保险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时,认为存在的消费者占52.7%,35.6%的人认为当前保险服务行业虚假宣传严重,保前保后两个样。
玉环县消保委当日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一份建议函,要求修订霸王条款。如车辆保险中发生第三人侵权情形的,保险人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第三方不赔付的保险人再赔付;单方降低施救费用限额;规定未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拒赔;对精神抚慰金、诉讼费、检验费、评估费、二次理赔等不予赔偿等。
平安、太平洋等12家财险公司当场作出承诺,要改善服务,让客户理赔无忧:2000元以下车险赔款,手续齐全1日内付款;实行严格的365天×24小时查勘制度,确保接报案后10分钟内及时告知客户查勘安排及相关理赔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