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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虽是好意,也要讲法

  黄宏 

  

  4月15日,在京哈高速公路上,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卡车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拦下。僵持15小时后,两个动物保护组织以10多万元的价格买下这些狗。此事迅速引起网友的关注与热议。

  笔者认为,这些志愿者保护动物的目的值得肯定,但手段值得商榷:志愿者没有执法资格,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狗来路不明的情况下,却在高速公路上,将证照、手续齐全的货运车辆公然拦住。

  令人担忧的是,志愿者这么做,非但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还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危及他人的行驶安全。

  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任何人都无权以“道德”与“爱心”的名义,去强制别人做或者不做。正如孔德峰律师说的:“这是典型的将个别人的道德价值观凌驾于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之上。动物保护者们将爱心倾注于狗的同时,也无视了社会公共秩序,无视了运载者的合法权利。”

  法律专家认为,这一事件反映了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保护动物法律或防止动物遭受虐待的法律,而我国迄今还没有此类法规。

  因此,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建立健全动物保护体系,才是解决“高速拦狗”这类尴尬事件的根本之道。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虽是好意,也要讲法 2011-04-20 nw.D1000FFN_20110420_5-00015 2 2011年04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