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养护工被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 郑智扬 记者 黄宏) 宁波市北仑区公路管理段春晓养护站原站长胡建东在巡查路面积雪情况时,被突如其来的货车撞倒,不幸因公殉职(本报2010年12月17日一版曾作报道)。近日,货车驾驶员董某被北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去年12月16日,董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货车,违反禁行标志沿太河路自南往北驶至大碶街道和鸽村某下坡路段时,因严重超载且驾驶不当,车辆失控后相继与两辆轿车、一辆轻型自卸货车相撞。轻型自卸货车被撞后又与两辆轿车发生碰撞,后又撞倒正在工作的胡建东,并致其死亡。
事故发生后,董某迅速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交警部门认定,董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现董某及肇事车车主已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