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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Y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2010-016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和下桥小区安置房工程经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2010】246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454170㎡,总投资约为17.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财政划拨,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计划于2015年建成。

  本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577)63193008,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邮编:325401。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和下桥小区安置房工程电梯设备

  1.标段内容:

  蓝田花苑和下桥小区安置房工程电梯设备,客梯数量:42台,客梯兼消防梯42台(满足无障碍要求)。

  2.资格条件:

  (1)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及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且电梯安装企业注册资金须为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

  (3)设备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以报名之日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外汇兑换价为准);

  (4)若是代理商牵头投标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授权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国家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若代理商具有国家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制造商可不提供;

  (5)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本次投标品牌电梯设备单个合同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21日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

  联系人:余先生、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630257 

  88270355

  (0577)63638171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5日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和下桥小区安置房工程经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投资【2010】246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552141㎡,总投资约为20.8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财政划拨,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计划于2015年建成。

  本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577)63193008,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邮编:325401。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二期I标段 

  1.标段内容: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二期I标段。 

  2.资格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完成过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另具有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

  (4)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另具有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证书齐全、有效;

  (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21日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

  联系人:桑国坚、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1)88477130

  (0577)63638171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5日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Y类项目招标公告 2011-04-15 nw.D1000FFN_20110415_18-00014 2 2011年04月15日 星期五